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规定,现就我省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需符合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包括: (一)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可登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复印件。受聘正高年限计算到2011年4月底止。 三、申报材料于2011年4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二级岗位人选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和以权谋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五、联系单位及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91-6386235(传真)。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