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1〕32号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 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江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赣人字[2008]237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等工作。 组 长:傅修延 梅国平 副组长:聂 剑 成员单位:纪委监审处 工会 组织部 人事处教务处 研究生院 科技(社科)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