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才政策,为更便捷、快速地做好人才引进费办理工作,更好地为引进人才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需具备条件
1、人事档案已到校且完整无缺;
2、已获得博士学位;
3、已到校工作且在职在岗。
二、办理时间
每月的1、2、15、16号,遇节假日顺延。
三、所需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办理科研启动费时提供,可在科技、社科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四、办理流程
1、将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先骕楼5313室),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人才引进费领取表》(以下简称《领取表》);
2、人事调配办公室将《领取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签字,15个工作日之内将《领取表》交还;
3、将《领取表》送至财务处处长签字;
4、(1)领取一次性安家费:在财务处办理领款手续;
(2)领取科研启动费:将《领取表》交至科技、社科处统一办理;
(3)领取安家费:分年度平均支付的安家费将按年在工资中支付。
人 事 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