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43号
各有关单位:
接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已启动2012年度“远航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远航工程”资助人员原则上在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中青年学者及实用型科技人才中产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热心科技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5、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入选者、江铃科技奖获得者、江西青年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任职或为其成员者、在国家级学术团体担任职务者,将重点优先考虑。
三、申报工作
1、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资助中青年学者和实用型科技人才赴国(境)外开展科技交流的“远航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好相关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
2、申报人员应提供材料有:
1)《“远航工程”申报表》(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2)《“远航工程”申报表》(电子版通过OA发丁蕾);
3)有关国(境)外学术交流的邀请函和相关业绩材料(佐证项目可行性或已取得的成果材料)一份两份。
联系人:丁蕾 杨磊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一:江西省科协关于资助中青年学者赴国外开展科技交流的“远航工程”实施办法.doc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