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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中青年教师参加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1 作者:rsc 浏览次数:847

校人字[2012]46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赣教外字〔201282号通知,2013年省教育厅将适度扩大国家公费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规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自2013年开始要求申请人须持外语合格证明方可申报的规定,为了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让更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达到申请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保证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面上申请项目与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将在省外语培训中心举办2013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报候选人员英语培训班。为了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条件:

1、拟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为1968320以后出生,应为高校优秀教师或管理人员,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应为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2010320以后毕业),年龄为1973320以后出生。

3、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8岁。

二、推荐名额:

每单位结合以上培训人员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如本单位推荐两人,请将优先推荐人员排第一)。

三、培训内容:

PETS-5级英语考试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128举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

四、培训时间:

2012910­——1272012910报到。

五、培训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成教大楼(师大老校区)。

六、培训费用:

1学费2800元,教材资料费260元。培训后,通过PETS-5的,凭PETS-5合格证及发票到学校报销此两项费用,学校另按规定每人奖励一千元;取得培训结业证,且培训期间请假课时未超过总课时四分之一者,凭培训结业证及发票到学校报销此两项费用;其余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2PETS-5级报考费: 170元(报到时请交1寸、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

七、报名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816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回执(纸质)报人事处(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205)并发送电子版到人事处杨磊。人事处将根据上级要求对送培人员进行选拔,并将送培人员选拔结果反馈各单位。

联系人:杨磊 0791-88506160 13517914569

 

附件1:2013年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培训人员推荐名单回执.doc

附件2: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候选人外语培训的通知.doc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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