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62号
各有关单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关于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赣人字[2007]188号)精神,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派”的方式,开展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工作,选派名额为10名左右,资助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支。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1。
有关材料请于
1、《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表见附件二。同时发送电子版。
2、申请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1份,评审以辅助证明材料为准。辅助证明材料应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的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辅助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材料不退回。
联系人:何久钿 电话:0791-88120184
附件:
1、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2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2、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外研修申请表.doc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