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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5 作者:rsc 浏览次数:247

校人字[2012]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210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2013年我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相关要求,建议我校鄱阳湖湿地与流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文艺学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相应学科申报。

二、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接受学院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

三、除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以外,我校具有博士点学科可以申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建议化学化工学院申报,其他符合条件学院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即可,无需重复申报)。请以学位为单位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所有报送材料请于本月23日(下周五)之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先驌楼309)。电子版材料请发到丁蕾OA信箱。

五、工作要求。本次为我校首次申报接受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如申报成功,将进一步提高我校优势学科的学术地位,扩大学校优势学科和学校综合影响力。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根据《申报表》填写要求,组织安排好专人及时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丁   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5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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