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2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安排,自下周始各专门考核小组将组织现场考察组赴考核对象现场,对必须到现场观察或必须与考核对象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的考核内容,依据考核指标的观测点和评分标准现场计分。为进一步做好现场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各类别单位现场考核在两周之内完成。其中,机关业务部门(包括党政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资产经营单位现场考察安排在第一周,学院和附属单位现场考察安排在第二周。(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现场考核流程
1、考核对象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相关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支撑材料,向现场考察组汇报本单位工作实绩。汇报时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条理清晰,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现场考察组查阅相关材料,向考核对象提出疑问,核实内容,收集信息。
3、现场考察组集中交流、评议,考核对象回避。
4、现场考察组对现场考察分数进行组间修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现场考核工作部署,妥善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各考核小组要根据考核指标,制作相应的考核用表(如《考核对象得分表》、《考核主体打分表》等,可参考发展规划办相关样表),并安排专人提前与所负责考核的单位联系,确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时间节点、规范高效的完成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