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校发[2012]128号)精神,现请各单位报送2012年度本单位工作总结,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送单位:
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外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大体部)、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计算中心)、地理与环境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初等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等;
党政管理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基建管理处(共青校区建设办公室)、保卫处、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和校友工作办公室;
业务部门:新闻信息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中心、理化测试中心、校园网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外语培训中心)、军事教研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图书馆、学报杂志社、师资培训中心、医院和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单位:国际交流中心、学术交流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实体性科研机构:化工研究中心、文化研究院、正大研究院、省高性能重点实验室。
二、内容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意义,要以学校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工作任务、部门工作职责、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等为重点,客观事实的总结一年来本单位取得的主要成绩。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2年12月21日(本周五)中午前将电子稿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王科邮箱,纸质稿加盖公章交到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5313办公室)。
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时间安排,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2012年12月22日将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上网公示。联系电话:88120181。
特此通知。
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