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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4 作者:rsc 浏览次数:376

校人字[201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字[2012]1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拟出国留学的现从事教学科研岗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资料。(www.csc.edu.cn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有关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31之前,申报人员完成有关材料的提交,并由学院完成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3310前,学校完成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审核。

4315之前,学校公布审核情况并协助审核通过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5320之前将申报人员有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表及材料。

2今年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高研、访问学者)需提交国外邀请信,请有意申请公派出国留学者抓紧联系国外受理院校并取得邀请函

3、自今年起,如申报人外语水平未达到选拔简章规定的合格条件或申请条件的业务骨干申请访问学者及高级研究学者,学校可重点推荐申请,学校可为其出具重点推荐函并附相关外语水平证明。

4、相关申报材料请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师公费出国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学校鼓励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凡教师本人成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出国留学1年以上(含1年)项目,学校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万元资助。”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宣传工作,鼓励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充分利用国家公费出国留学资源培养本单位人才。

未尽事宜,请联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涛      88120039

人事处:丁蕾、 康国卿       88120185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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