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11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经我校努力争取,已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就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达成合作,每年双方联合资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10名(120人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请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复函》和《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为确保2013年选派工作顺利进行,特于本学期开展预选工作,现就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6个月或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首次实施选派专业不限。
三、留学单位
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五、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学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骨干,在校工作须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研究40周岁以下),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预选获得通过后,必须于2013年9月10日前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5、与国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建立良好的联系,必须于2013年9月前获得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注:2014年方可正式派出);
6、为让更多教学科研人员获得出国学习提高的机会,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资助。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六、报名事项
1、申报者填写《201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教师出国留学预选表》,由所在学院审批签章后(每个学院最多限报5名),附个人业绩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2、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3月31日。
七、特别提醒
我校教师出国留学工作将日益常态化,教师出国研修机会将大大增加,特别提醒有意愿出国研修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加强与国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并通过多种渠道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
联系人:丁蕾 康国卿 电话:88120185
附件:
1、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doc
3、201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教师出国留学预选表.doc
人 事 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