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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5 作者:rsc 浏览次数:229

校人字[2013]12

各有关单位和教学科研人员:

元月14日,人事处联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3]5号),对今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布置。近日,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又下发了《关于积极组织外语水平未达标的中青年教师申请2013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关于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目前,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放,请个人尽快登陆并进行网上申报,并按有关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有关材料请在315日之前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关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中青年教师申报问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自今年起,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IELF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但考虑到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请示并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我省外语水平未达标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经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但录取后需参加外语培训。鉴于此,请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其他事宜仍按《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3]5号)执行。未尽事宜,请联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涛      88120039

人事处:丁 蕾   康国卿       88120185

 

附件:

1、《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积极组织外语水平未达标的中青年教师申请2013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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