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13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战略,提升教师出国英语PETS-5考试的通过率,推进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从2013年起由人事处联合省外语培训中心在全校专任教师中实施教师出国留学PETS-5 英语培训班项目,现面向全校选拔45名左右的教师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有出国研修意愿且受聘教学科研岗(非英语专业)的专任教师。
二、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选拔,学校审定。
三、培训方式
在职不脱产培训(参训教师自行调整个人工作安排)
四、培训内容
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考试大纲要求培训。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合计2800元/人次,其中学校直接支付800元/人次,个人先行垫付2000元/人次。培训结束并参加结业考试后,个人先行垫付的经费在学校师资培训经费中报销。
六、培训安排
1、今年举行一期,一期一班,遴选45人左右。培训班按“一期两段制”进行培训,分为基础强化段(3月中旬—6月底)和冲刺强化段(9月初—12月初)。
2、培训课时:总课时400左右,其中基础强化段220左右,冲刺强化段180左右。具体培训安排由省外语培训中心负责,时间尽量安排在双休日。
3、经过基础强化段学习并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冲刺强化段学习。
七、考勤及待遇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自行处理好个人日常教学任务与参与培训的关系。学校将进行考勤管理,考勤情况与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用报销比例以及结业考试资格挂钩。
学校为参训人员正常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等待遇,并在当年个人年度考核时根据其参训考勤情况减免一定的教学考核工作量。
经过培训班学习并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考试且顺利取得合格证者,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优先推荐参加2013年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实施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拔。
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受前、后期继续教育培训的回校服务间隔期限规定。
八、结业考试及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举行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成绩为“合格者”,发放江西省地方合作项目候选人英语资格水平的结业证书,此证可作为申请国家公派出国地方合作项目的英语学习经历依据;同时发放《江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英语培训合格证》,凭此证教师可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出国双语教学培训选拔,并视同符合校派公费出国研修所需外语合格条件。
九、报名方式
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填写单位报名汇总表,并在下周二(3月12号)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为保证培训时间和效果,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并按时上报拟参训人员名单。未尽事宜,请致电88120185,联系人:丁蕾、康国卿。
附:2013年江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留学PETS-5 英语培训报名表.xls
人 事 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