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28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拟定要求
1、要从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的人员情况,综合本部门规模发展、人才流动、自然减员等方面的因素,统筹考虑;
2、教学科研岗位:除确属教学急需的、实践型的专业外,原则上不予以考虑安排聘用计划。计划的制定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审批。
3、非教学科研岗位:从严从紧,原则上面向学校在职教职工招聘。无法校内调整的,待学校机构调整及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岗位情况酌定。
二、此次需求计划中由学校统一对外公开招聘的人员均为人事代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档案存放于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档案管理费用自理);工资待遇与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享受;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享受住房等待遇。
三、本次计划是201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招聘、调整工作的依据,原则上中期不再增补计划。
四、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此次计划的制定工作,并于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求计划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