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32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2年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各单位已在上学期结束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现依据4月23日党委会会议精神及2012年部门考核结果,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重新核对本单位个人考核结果并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个人考核“优秀”等次评定说明
1、“优秀”指标数的确定:
(1)各单位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数为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四舍五入);
(2)部门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数为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6.5%(四舍五入);
(3)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在10人以下的,“优秀”等次指标限额1名。
2、教学科研岗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
(1)各类工作量原则上应达到《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岗位人员业绩考核要求(试行)》(校发〔2011〕123 号)中所规定的各项相应业绩要求。
(2)确实为学院建设、学科点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说明推荐理由,在其总工作量达到了《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岗位人员业绩考核要求(试行)》中规定的80%,且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岗位人员业绩考核要求(试行)》中规定的相应岗位的最低要求的情况下可认定为“优秀”等次,但此类“优秀”人员推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优秀”等次指标数的20%以内。
二、单位个人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安排:
5月17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各类人员《绩效考核表》中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人事处(先骕楼5313),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科OA邮箱。另将科级及以上干部考核结果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先骕楼5421)。
三、注意事项:
1、2012年新进人员个人考核结果不定等次。
2、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汇总表》请按照优秀、合格、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结果排序,并将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登记表》按照《考核结果汇总表》的排序整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各个单位个人考核优秀指标.xls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