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36号
各单位: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残疾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各项服务和国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为了规范我校残疾人员管理,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员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现就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
2、第一、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差异
与第一代残疾人证相比,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评定标准变得更宽泛,扩大了能享受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范围。例如:肢体残疾标准里,以前一侧的拇指全部截肢了不能算是残疾人,按照新标准,这种情况属于四级肢体残疾。另外,孤独症最新被列入精神残疾范围。
残疾种类由原先的六类变为现在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
二、评定标准及办证对象
残疾人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详见附件)。
凡符合残疾评定标准(含先天性、因病、因伤等原因造成残疾)的学校在编在职及聘用人员,均可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办证有关规定及流程
1、办理残疾人证有关规定
办理残疾人证办理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办理。
2、办证所需材料
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3张2寸红底照片。
3、办证流程(为方便办理,请先电话向户口所在地残联咨询)
(1)个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提出申请;
(2)个人或法定监护人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3)鉴定完毕将评定表以及其他材料交到残联;
(4)由残联按照程序办理残疾证。
四、其他
1、为支持换证工作,学校在岗教职工及聘用人员,凡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请于
2、联系人:王科 88120181
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