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师发展计划”(2013)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海外研修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46号)精神,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在全校范围内选派5名中青年教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研修。现将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专任教师 3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近三年内未有海外访学、研修或培训经历。(已申请公派项目计划出国人员暂不推荐)
3、业绩优秀,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首席教授、赣鄱英才555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跨世纪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青年英才资助培育计划人选优先。
4、专业限教育学(1名)和理工类专业(2名)。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2名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
2、担任职能部门负责人。
3、近几年内未有海外访学、研修、培训或考察经历。(已申请公派项目计划出国人员暂不推荐)
二、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
2、基层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公函;
3、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4、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5、学校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准派出。
三、时间要求
请在6月7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四、其他事宜详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师发展计划”(2013)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海外研修项目的通知》
海外研修项目学员申请表.doc
赣教高字[2013]46号关于实施“教师发展计划”(2013)优秀教师专业发展— 海外研修项目的通知.pdf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