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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省教育厅2013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8 作者:rsc 浏览次数:372

校人字[2013]5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为方便老师申请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今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将委托省外语培训中心举办一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请人选英语培训班,我校可推荐9名老师参训。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教学科研岗且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条件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68320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73320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8岁(1965320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本科毕业应有5年及以上的在校工作经历,硕士、博士毕业后应有2年及以上的在校工作经历。

4、尚未有参加省教育厅或者学校举办的PETS5培训班的学习经历。

二、培训时间

201399-2013年12月6

三、培训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师大老校区)

四、培训方式

全脱产。(请各单位调整参加外语培训人员的下半年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相关人员安心参加培训。)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学校和省财政共同承担。学校依据培训结业证书报销相关培训费。

六、报名方式

拟参训老师在本单位进行报名登记,单位同意后由人事秘书统一发送《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电子版)至人事处师资科丁蕾OA邮箱。截止日期:712日(本周五)

 

其他事宜,详见教育厅通知(附件2)。

联系人:丁蕾  康国卿

联系电话:0791-88120185

 

附件

1、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doc

2、《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2013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培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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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七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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