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57号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及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予以续聘的调入人员)的聘岗手续,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对象
学校2013年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关于王泽佳等1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校发〔2013〕91号 )、《关于李箭等10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校发〔2013〕92号)、《关于陆柳等14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通知》(校发〔2013〕103号)。
二、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26-28日:个人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
(1)教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研究)岗位聘用申请表》;非教学(非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如是首次晋升至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则所聘岗位为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级别(例如,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属于副高层次,首次取得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聘岗位只能为专业技术七级,不能受聘专业技术六级、专业技术五级);
(3)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受聘专业技术九级;(需提供相应学位证的复印件)
(4)来校前已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现学校予以续聘的人员(例如,在来校前已受聘了讲师,来校后学校亦聘任了其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及《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细则》的业绩要求,申请受聘相应级别岗位。(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2、2013年9月29-30日:单位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先骕楼5313室)。联系人:刘慧兰,联系电话:88120181。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