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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内外访学和单科进修计划申报暨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和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3 作者:rsc 浏览次数:1023

校人字[2013]73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科学规划教师培养工作,统筹利用各方资源,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2]5号),并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通知精神,现就2014国内外访学、单科进修计划的申报以及2014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等三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年国内外访学、单科进修计划申报

学校将继续选派一批中青年专任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院校进行科研工作实践、学术交流(访学),选派一批35岁下以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水平院校进行单科进修。为科学规划教师培养工作,请老师们结合自身工作,合理安排访学及单科进修时间并报学院审批,学院汇总各类国内外访学进修计划后统一报人事处。未报审批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一)国内访问学者

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查询方法:可进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武汉交流中心查询,网址:http://cce.whu.edu.cn/szpx/。请有意申报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提前和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形式为省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或校派访学项目。获批教育厅国内访问学者将获2万元/年、1万元/半年的资助,获批校派访问学者将获1.2万元/年、0.6万元/半年的资助。学校优先推荐教师通过获得省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资助进行访学。

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的申报详见本通知第三点;校派国内访学的选派、资助、管理和考核均按《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2]5号)执行,每学院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国外访问学者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学校在2014年将重点加大对国外访问学者的选派力度,选派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赴国外高水平学校进行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目前学校主要的公派出国访学的类型有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合作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实施的“青年教师骨干出国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等。同时学校还支持符合学校继续教育政策的教师通过其他渠道(比如省科协“远航工程”)或自费形式出国访学。

1、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

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1515日,3月份公布录取结果。详见本通知第二点。

2、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预计4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有意者届时请关注人事处通知,并同时要求在此之前准备好外方邀请函。

3、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教师骨干出国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的合作协议,青年教师骨干出国项目明年可继续选派120人月出国访学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正式网上填报时间为920-30日,11月公布录取结果。为做好该项工作,学校将在下学期初开展预选工作,学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骨干,在校工作须满两年,截至2014年正式网上填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研究40周岁以下)教师可申报。每学院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具体事宜下学期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该项目在正式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外方邀请函及符合公派出国条件的外语成绩合格证明,请老师务必在网上申报之前做好准备。

4、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详见本通知第三点。

(三)单科进修

学校将继续选派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水平院校进行单科进修。校内选派、资助、管理和考核均按《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2]5号)执行。每学院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请各单位根据单位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和教师职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教师访学、进修派出计划,并在2014110日前统一报送《2014年教师申请国内访学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1)到人事处。

 

二、关于2014年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申报工作

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受理时间已提前至20141515日,3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教育厅日前已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字[2013]127号),对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布置,申报材料请按《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和教育厅通知精神(见附件2)进行准备并进行网上填报。其中,网上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个人水平的WSK/TOFEL/IELTS等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为鼓励申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教师本人成功申请到该项目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者,学校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万元额外奖励。

申请材料请于110号前报送到人事处。

 

三、关于2014年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

教育厅日前已下发了《关于申报我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访问学者的通知》(赣教高处字〔201329号),对“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含国内访学学者和国外访问学者)的申报工作已进行布置。

其中45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正式在编教师可申报国内访问学者;

50岁以下(196311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八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正式在编教师可申报国外访问学者。每学院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具体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请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准备并在320前交学校人事处

特别要说明的是,该项目的国外访问学者申报条件目前暂无外语水平合格要求。

四、关于2014年出国留学英语春季培训班报名

为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方便教师成功申请2015年公派出国项目,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由省外语培训中心分别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举办两期培训班(以下简称为上外班、广外班)。培训结业后可参加pets-5考试,也可于期末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教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

关于上外班以及广外班的具体培训方案详见附件4,请有意申请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或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含面上项目、地方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老师,根据个人的工作安排,积极报名并填写有关表格并于1220日报人事处

申请面上项目或者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其学费将由学校和省财政地方合作项目专项经费共同承担;申请青年教师骨干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其学费将由学校承担。

 

五、材料报送时间

1、外语培训报名表:20131220

22014年教师申请国内访学进修计划汇总表2014110

3、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申请材料:2014110

4、教育厅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材料:2014320

 

请各单位积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未尽事宜,请联系师资科。

联系人:丁蕾   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0

 

 

附件一:2014年教师申请国内外访学暨出国外语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三: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rar

附件四:外语培训.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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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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