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内低职高聘教授岗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6]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于今年继续开展校内低职高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详见《江西师范大学校内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暂行办法》(附件1)。其中,教学科研业绩计算时间为申请人进校后近三年所取得的成果(
2、请申报的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校内低职高聘教授申报表》(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各单位于
3、特别说明
2013年低职高聘人员聘任期满后将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另行安排。此类人员聘任期满后将恢复到实际受聘岗位,也可申请续聘,续聘条件按《江西师范大学校内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业绩条件执行(上个聘期已作为业绩申报使用过的在研国家课题不再算作续聘申报业绩)。
4、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表》1份(待通过资格审查后再复印9份)及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2)《2016年申报低职高聘教授岗个人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请发丁蕾OA邮箱,纸质材料请交先骕楼309办公室。
联系人:丁蕾 刘涛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1:校发70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校内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