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工作人员补充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拟选拔5名辅导员至相关单位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选拔对象
参加选拔的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或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人员;
2、现从事辅导员工作,并已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
3、辅导员工作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并至少1次考核优秀。
二、需求岗位数
教务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各需求1人,为党政管理岗。
三、实施步骤
1、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先骕楼五区三楼会议室(5302)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的《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校内调整申请审批表》及个人简历各1份。
2、资格审查
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核。
3、考核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需求岗位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等形式,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学校审批
用人单位牵头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选用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拟同意调整人员提交学校审批。
6、办理调整手续
人事处根据规定为拟调整人员办理调整手续。组织部根据干部任免程序,对已转岗人员进行职务任免。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慧兰,电话:88120181。
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