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4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用与管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12年受聘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开展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近期将对我校2012年受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予以聘期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2年度受聘的首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在岗人员。(人员为:张艳国、盛寿日、谢建坤)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等业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二)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受聘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
(四)受聘人员本聘期内(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的成绩、在人才培养和学术团队建设方面作出的贡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五)受聘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机构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聘期考核工作,研究考核有关问题,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1月20日—1月23日:个人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从事学科所归属学院、人事处。
(二)1月24日—1月28日:单位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首先由受聘人员在其从事学科所归属学院学术委员会内述职,述职结束后,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受聘人员平时考核情况、个人总结及业绩情况,予以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将相关材料(包括学院对受聘人员考核情况的报告、《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1月29日—1月31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
(四)2月8日前:完成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五)2月10日前:完成考核材料的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的考核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