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10号
各相关单位:
为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接受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条 选派计划
一、选派对象主要为我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2018年计划选派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四、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伍、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博士研究生:
国内申请人: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三、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四、外语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 托福85分, 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者还需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条 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2018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受理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一份书面材料交由受理单位留存。
三、学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审核。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伍、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受理单位。
第四条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按要求补充提交材料,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三、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第五条申请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注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 | 3月20日 -4月5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
2.申请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备齐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的受理单位为江西省教育厅。 | |||
3 | 4月12日前 | 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4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5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 |
6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被录取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
第五条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
3月15日前,请有意申报者对照条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1),并与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导师本人签字的外方合作者简历和近三年的科研成果清单(主要论文、主持课题和获奖情况)等加盖学院公章的预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一同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先骕楼311室)。
2.学校推荐
3月19日前,学校根据留基委要求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有关材料,并将结果反馈申报者。
3月30日前,申请人员通过学校遴选的申报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网址:http:// www.apply.csc.edu.cn)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4、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3月30日下班前将申请者的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先驌楼311办公室)。
申请材料及顺序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丁蕾 刘涛 联系电话:88120185
人 事 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