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退休教职工:
根据省社保中心工作安排,现已启动有1995年10月以后在企业参加工作经历的退休中人(中人指2014年10月—2024年10月之间的退休人员)的待遇改办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人员待遇改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且1995年10月以后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1.教职工本人前往原企业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出事宜,获取转出凭证;
2.提交转出凭证至人事处工资福利办公室(瑶湖校区先骕楼5315办公室);
3.人事处统一将转出凭证等相关材料交至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重新核算此类人员养老金待遇,办理完毕后,省社保中心将返回接收回执。
4. 省社保中心将回执寄回原参保机构。
三、办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事处集中收取材料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0日。其余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工资福利办公室涂玉婷,联系电话13707092670。
人事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