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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作者:rsc 浏览次数:450


校人字〔202010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明电〔2020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06号)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返校的教职工,各单位要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返校时严格审核,确认其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继续工作。

2.要进一步强化教职工请假审批制度,请假教职工须严格通过一表通请假手续报批。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实行因病缺勤登记,在教职工因病缺勤当天掌握其疾病症状,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的,各单位要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并建立追踪台账,掌握其每天身体状况。

3.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中四类人员(“四类人员”是指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境外入赣人员的管控,严格按要求分类管理。

教职工从湖北、境外返昌须分别提前3天、5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按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向学校报备,身体健康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返校上岗。

4.各单位要精准掌握每一名教职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每日教职工疫情防控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5.各单位要通知本单位教职工使用校园电子通行证微信小程序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小程序使用说明详见附件《江西师范大学电子通行证系统使用说明》。

6.为掌握每位教职工校园内活动轨迹,各单位要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在进入各办公场所、楼栋、宿舍时,须使用校园电子通行证微信小程序主动扫描各楼栋门口张贴的二维码(使用方法为:进入校园电子通行证微信小程序点击左上角扫码图标扫描二维码)。

7.各单位督促教职工上下班须佩戴口罩,往返途中提倡自驾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校内用餐有关规定,提倡使用个人饭盒和餐具。

8.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的关怀,对因疫情产生心理困扰的教职工要主动联系学校心理教育中心,对其提供精准心理援助。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电子通行证系统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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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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