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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第2号)—关于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作者:rsc 浏览次数:5237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胡康等841通过我校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如有疑问,请在2021528日(周五)下午6点前反馈。

联系方式:人事处 0791-88120181    学工部 0791-88120143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21529日(周六)上午9:00-12:00

2.地点:

专职辅导员1岗: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一楼会议室(五区1楼);

专职辅导员2岗: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图文信息中心东侧)一楼大厅;

专职辅导员345岗: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学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五区1楼)。

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附件3)。

3.本科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及复印件1

4.身份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及复印件1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

6.报考有高校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高校工作经历、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岗位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2.参加岗位招聘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入校许可证》(请考生在7左右登录https://xmps.jxnu.edu.cn/rsc/fdyzp/xkz.aspx网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下载),从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青蓝门步行入校(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一号地铁奥体中心站2号出口)。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环节,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分别定于530日(周日)上午、31日(周一)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防疫要求

根据我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现就我校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疫情防控规定通知如下。

(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名单

1.疫情高风险地区(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昌返昌人员)

2.疫情中风险地区(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昌返昌人员,13个)

安徽省(6个):六安市金安区浙东商贸城、裕安区百川明庭小区、裕安区恒大御景湾小区3期、裕安区固镇镇财富大街大艮头小区、金安区梧桐嘉苑小区、金安区清水河畔小区1期(429日以来)

 辽宁省(5个):营口市全域(419日以来),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和平区顺天小区788082号楼所在的独立院落、于洪区碧桂园银河城繁华里小区、于洪区阳光100一期(55日以来)

广东省(2个):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锦龙汇鑫阁, 荔湾区鹤园小区东片(57日以来)

(二)疫情有关规定

1.根据南昌市关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昌的要求,国内现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来校。

2.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返)昌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入校:

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到昌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期间进行相对集中隔离。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计算。居家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次数和隔离观察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

3.14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昌考生,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或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入校:

入昌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到昌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再查验健康绿码,坚持健康监测。

4.考生入校须佩戴口罩,进行扫码测体温(外地考生请提前注册昌通码),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入校。

5.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密接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个人,将视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公开通报。

6.其他防疫要求按省市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公告02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xlsx

公告03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表》.docx

公告02附件3:《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x



 

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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