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定潘俊安等1681人通过我校2021年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如有疑问,请在2021年12月22日(周三)17:00前反馈。
联系方式:0791-88120017(党委组织部);0791-88120143(学工部);0791-88120181(人事处)。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上午9:00-12:00;
2.地点:
专职组织员1-5岗: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第一会议室(五区1楼);
专职辅导员1-2岗: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学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五区1楼)。
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招聘资格审查表》或《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3);
2.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招聘报名表》或《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份(附件4、5);
3.各类证书、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1份;
4.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职组织员岗2、4、5,专职辅导员岗1、2)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6.《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6)、本人赣通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近14日行程记录截图(须打印)及按照疫情防疫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1份。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2.参加岗位招聘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招聘入校许可证》(请考生在晚7点左右通过https://xmps.jxnu.edu.cn/fdyzp/xkz.aspx网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下载),从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青蓝门步行入校(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一号地铁奥体中心站2号出口);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环节,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分别定于12月25日(周六)上午、26日(周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环节后,在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前不得离昌。
五、防疫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核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进入校园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检查。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2.根据南昌市高新区相关防疫要求:
(1)现处在中高风险地区(报告本土病例地区)所属市的考生不来校;
(2)由中高风险地区入昌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来校;
(3)近14日有本地疫情所属市旅居史的,入昌后完成疫情管控措施方可来校;
(4)近14日从省外入昌,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无报告本地疫情)所属市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来校;
(5)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如国家和地方发布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示,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公告02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招聘资格审查表》.docx
公告02附件3:《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表》.docx
公告02附件4:《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组织员招聘报名表》.docx
公告02附件5:《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x
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