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江西省第四届 “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次数:98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 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原则,积极推选、热情讴歌我校教育改革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激励全校上下在建设一流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中踔厉奋发,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贡献师大力量。

二、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从事教育、参与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推进学校乃至江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个人或团体)。

(二)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为5年以上),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事迹具有典型性和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忠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在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特色突出、成绩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彰显红土地上人民教师传承红色基因、不畏艰难险阻的创新意识和攻坚精神。

(3)长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作风优良,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

(4)把教书育人作为终身追求,不管是在岗还是退休,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不管是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对社会的学生,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5)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效果显著,事迹感人。

三、推选方式及名额

推选工作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1.基层推荐。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研究提出1名推荐对象。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1-2名。拟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和简要事迹在学校公示(宣传)后,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要求:(1)含推选过程、公示情况、政审情况、推荐意见等内容;(2)政审情况须对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3)要在《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中反映近5年师德考核情况。

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1,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和可编辑Excel格式电子版)。

3.《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1,2-2,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和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

4.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提供可编辑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内容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5.推荐对象彩色登记照电子版。要求:(1)统一为红底,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江西师范大学”;(2)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3)推荐对象为组织、机构和企业等团体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彩色扫描件,并提供负责人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

6.推介词(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可附视频)。要求:对候选对象的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3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文字表述为主,也可以附加视频文件(3分钟以内)。

7.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宣传的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相关截图或链接)。推荐对象如已有视频宣传片的(时长在5分钟以内),可一并提供。

(二)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将学院拟推荐对象以上(一)条中“1-4”部分的材料于2022年4月26日下班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张毅(先骕楼5304,电话88123005、18107086671),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逾期不报的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确定拟推荐对象后,由拟推荐对象所在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协助补充以上(一)条中“5-7”部分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的有效途径。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师生最满意、事迹最感人、社会最认可的对象推荐上来,确保活动效果。

二要坚持标准条件,确实把好推荐关口。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按照推选工作程序和要求,自下而上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候选对象事迹要突出先进性、长期性、代表性、典型性,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导向,体现新时代精神。要对推荐对象进行政审把关,确保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推荐过程和推选对象经得起宣传和检验。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将此次推选活动与深入实施双提升年、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感人事迹和精神品质,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重教、支教、助教之举蔚然成风。

 

附件

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

2-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教师、教育工作者类);

2-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团体类)。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2-1: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教师、教育工作者类).doc

附件2-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团体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