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二批“赣鄱英才555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1]36号)关于申报材料规范的通知精神,为提升我校第二批“赣鄱英才555工程”申报材料的质量,根据以往申报经验,现就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制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书
1、申报书封面、封底均使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打印,表格按单页印刷;
2、表格的填写和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格样式;
3、申报书统一采用胶装,不得使用装订机装订;
4、申报单位推荐理由及提供的支持条件由申报人根据相关文件先行填写,报人事处审定后再统一印刷。
二、附件材料
1、附件的封面、封底均使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打印,附件材料单页印刷(复印);
2、附件封面统一按照《封面样式》(附件1)的样式制作;
3、附件材料应制作目录和分项目录,请分别按照《附件材料目录样式》(附件2)和《附件材料分项目录样式》(附件3)制作,并统一用彩纸打印。附件不同类型的复印材料请用《附件材料分项目录》区分;
4、申报表格所填的内容,附件材料均应有相关材料予以支撑;
5、附件材料需在页脚中间或右下角注明页码;
6、附件材料统一采用胶装,不得使用装订机装订;
三、电子光盘
申报人需刻录光盘一张,含《申报书》电子文档(doc格式)和附件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按附件材料顺序编排)。
四、材料份数
申报材料同时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分别是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1份,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刻有电子版材料的光盘一张。
五、其他说明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上述说明,在通知的时间内规范填写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为了方便申报并提倡节约,请有关单位在5月6日前统一将申报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康国卿邮箱。人事处整理汇总,经拔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校党委会研究后再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制作。
联系人:康国卿 何久钿 联系电话:8120184
附件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