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31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赣教人字[2011]28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限额
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共增设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15个。全省高校申请“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限额60个,其中我校申报岗位限额5个。
二、申报设岗条件
(一)申报范围
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国家尤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结合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30个高校高水平学科,在光伏、风能核能及节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及绿色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绿色食品、文化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畜牧学、林学、作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冶金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艺术学、中药学、中医学、社会学等30个高校高水平学科中遴选增设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在二级学科设置。
(二)设置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设岗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受聘人员及学术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申请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必须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学术上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的学术梯队,学科研究方向关联度高,集成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
2、“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科研经费充足;发表和出版了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获得多项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条件,理工农医类学科拥有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拥有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4、具有精干、高效及创新精神的管理和学科辅助人员。
(四)设置了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原则上不再增设。我校有机化学学科已设岗,本次无需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研究单位)提出申报意向
(二)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和商议初步推荐意见,并报学校研究决定具体推荐学科。
(三)学院组织填写表格
1、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请设岗学科在全国同行中的先进性、特色、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
2、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一式1份),并于
(四)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填写的《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于7月4前将审核意见返回申报单位。
(五)学院根据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修改《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并将修改后的《申请表》正式表(附件1,一式12份)于7月11日前送交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表格。
(六)7月15日前,材料由人事处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康国卿 何久佃 联系电话:8120184
附件:
1、《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可从教育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1/05/20110519041454759.html)
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1/05/20110519041454759.html)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