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育资助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十二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现将“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方法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
2、申报方法
“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人选,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的方法产生。
“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人选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推荐人选2名并排序。
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按其所从事专业在相应学院申报,可不受学院推荐名额所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在《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代表性成果”须为近三年业绩(
2、需报送登记表一式10份,附件1份,并请分别装订。
3、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是学校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程序,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积极推荐青年才俊脱颖而出。
附:
联系人:康国卿 何久佃
联系电话:88120184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