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2-14    浏览次数:635

校人字[201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经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表格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首页右下角“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2、个人相关业绩材料一份。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学位认证书(须盖使领馆或教育部章)。

四、经费支持

入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项目将按资助类别获得相应资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个人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拟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初评后报国家人社部评审。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2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先驌楼人事处309办公室)。

联系人:陈蓓蓓、丁蕾   联系电话:88120185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