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1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1012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字【2012】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
为加快我省高校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我省于2011年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了国家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合作期限2年,今年选派30人出国学习,费用由国家、省财政、学校共同支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员必须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2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简章》规定的条件,(详情请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阅)
2、申请人员必须符合我校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员应为我校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A、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申报条件
B、参加了2011年省外语培训中心举办的2012年地方合作项目候选人员英语培训班培训并参加了PERT-5考试的人员;
C、个别没有外语成绩,但确是单位急需选派的人员学校出具重点推荐函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于
2、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员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是否真实,并为申请人员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须针对申请人个人情况如实手工填写,不可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上级批准意见”及“单位盖章”栏空留,待学校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
3、申请人员还须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师继续教育审批表》,所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4、以上三类材料由单位统一收齐后于
5、确定录取派出人员因工作、家庭等原因2年内不能出国的不要申请该项目。
联系人:杨磊 丁蕾 联系电话:88120185。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