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2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1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工勤人员2010-2011年度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职数的说明 根据赣人社发〔2012〕15号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晋升岗位等级必须在核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2011年学校岗位设置后,工勤技能岗位除中级工岗位仍有岗位空缺外,其他岗位均已超岗位职数。考虑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省人保厅在核定工勤技能岗位职数时适当地放宽了条件,除技师岗位在超岗位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核算岗位职数外,其他岗位根据岗位申报条件进行核定岗位职数。因此,此次我校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不接受技师岗位的申报,其他岗位可根据岗位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岗位设置后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 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的人员;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技术工岗位已转正定级的人员;普工转到技术工岗位工作并在技术工岗位工作的年限达到规定的学徒期限一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初级工。 2、中级工 在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具有初级工证书满5年),可申报晋升中级工。 3、高级工 在本职业(工种)工作满20年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具有中级工证书满5年),可申报晋升高级工。 4、2008-2009年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之后(即: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提前申报晋升岗位等级(一般不超过1年),已享受放宽条件人员,不再提前晋升。 (1)在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人员;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员。 6、截止到本通知下发之日,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同等级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证书加章认定申请表》,在办理加章认定程序后可不需另行参加考核鉴定,直接视为已取得同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证书。 7、在本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及单位汇总( 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附件1),有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还需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培训报名表》(附件5),并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后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名册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附件1、附件2、附件5的纸质版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工资福利办公室,附件2及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到肖细军OA邮箱。 2、审核岗位职数( 人事处收齐各单位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后,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比例情况表》(附件3)到省人保厅事业单位管理处核准岗位职数。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凭事业单位管理处核准的《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比例情况表》,将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到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查的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 4、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江西职业资格工作网) 经省人保厅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西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jxzp.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5、技能鉴定考核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合格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上所指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技能鉴定考核。技能鉴定考核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项。 6、核发证书 由省人保厅向鉴定合格的工勤人员颁发加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考核公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聘任及工资福利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其任职资格从 (四)申报材料 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个人填报,本单位审核、打印、盖章,见附件1)。 2、《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名册表》(本单位填报、打印、盖章,见附件2)。 3、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加章认定的人员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证书加章认定申请表》(个人填报,本单位审核、打印、盖章,见附件4)。 4、《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培训报名表》(个人填报,本单位分类分级汇总、打印、盖章,见附件5)。 5、申报人员现岗位等级证书(申报初级工不需提供)。 6、部分特殊工种(如电工、热力司炉工、汽车驾驶员等)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执照),驾照可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3张(粘贴在附件1表上)。 (五)申报工种范围与等级 按照《2010-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范围与等级》填报准确的工种与等级(附件6)。 (六)有关申报工作中涉及到的政策疑问,详见《2010-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考核工作政策解答》(附件7)。 三、工作要求 1、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申报人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联系人:肖细军 陈希 电话:88120182 人 事 处 二○
附件:
附件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doc
附件2: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名册表.doc
附件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比例情况表.doc
附件4: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证书加章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培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