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资深教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408

校人字[2012]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遴选暂行办法》(校发[2012]28号,具体见附件1)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届资深教授遴选工作,现就遴选和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遴选和推荐程序,严把候选人的质量条件,认真做好资深教授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截至20111231受聘教授已满 12 年,且年龄大于 57周岁小于 64周岁。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

三、时间安排

(一)518日前,个人申报或院(所、中心)推荐。个人填写《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推荐书》(附件2),明确参与文科或理工科组评审。学院(所、中心)汇总申报情况,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人事处;

(二)525日前,学院(所、中心)组织全体在岗教授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学院(所、中心)主要负责人根据投票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推荐书》(一式9份,同时报电子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

(三)531日前,学校拔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有效候选人资格。

(四)68日前,学校拔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5名校外同行评审专家对初选候选人进行匿名评审。

(五)615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六)公示评审结果。

(七)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决定资深教授聘任名单,6月底结束首届资深教授遴选工作。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遴选暂行办法

2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书.doc

3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