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4-04-08    浏览次数:475

校人字[2014]16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1)在我校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鄱阳湖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

2)离出站还有半年以上的博士后(含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二);附件材料需包括附件目录,全国博管会批准进站通知书复印件,相关专利、成果、论文、奖励等证明,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并将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421前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先骕楼309),电子版报人事处杨莉OA邮箱。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材料,请务必提前告知。其他事宜详见附件一。

 

人:杨     何久钿       联系电话:88120184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139号).doc

附件二: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三:江西省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