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471

关于开展第二批、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6]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1]131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开展第二、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 人选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入选人员3年内(2012-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和取得资助成果情况。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1、第二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入选人员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并客观地逐项填写《江西师范、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总结报告》(见附件2),同时提供业绩材料证明(装订成册)。

2、所在单位对入选者的业绩情况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人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学校审定。

二、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入选人员2年内(2013-2015年)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经费使用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1、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入选人员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并客观地逐项填写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业绩材料证明(装订成册)。

2、所在单位对入选者的业绩情况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人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学校审定。

4、学校确定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三、入选2015年“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的人选不进行单独专门设置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标准、程序和办法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等级进行。

四、时间及要求

第二批、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考核人员的有关表格和证明材料报送截至时间皆为323日(下周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联系人:丁蕾   刘涛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1:校发131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第二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期满考核总结报告.doc

附件3:第三批“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4:考核名单.xlsx              

                                             人 事 处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