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服务,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明确相关待遇及费用的使用办法,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校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服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根据聘任协议的要求积极主动为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充分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服务。聘期开始第一个月,要提醒专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每满一年时,要对专家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按时协助专家起草向学校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详见《江西师范大学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年度工作报告》)。
2、对积极履行聘任协议、工作达到协议要求的,要及时加以肯定,并主动给其兑现相关待遇;对没有全面履行协议职责、工作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则要及时提醒;对确实未能完成协议规定职责者,其要给其问题所在,并酌情降低或取消待遇。各单位在帮助引进人才代申请领取相关待遇时,应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经费签领表》,并提供专家来校工作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票据(如往返交通票据、住宿、食宿票据等)、工作日程表和《江西师范大学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年度工作报告》。
3、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的人员专项资助经费,根据省委组织部、财政厅《“赣鄱英才555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及开支。
4、关于聘任协议中有关经费的说明:
(1)往返差旅费凭票据据实报销。
(2)生活补贴(食宿费)按照每天400元标准补贴(补贴天数计算以其往返差旅费票据和在校工作日程安排为准)。
(3)薪金(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薪金计算公式为:x=(y-h-s)
(4)个人应得相关款项均由财务处通过银行直接打入专家本人的帐户。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