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3]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对2012年新晋升及调入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尚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请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基本原则
1、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
2、岗职对应聘任。
3、空岗聘任。
二、聘任范围
1、2012年新取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等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2、2012年调入的具有与现工作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且尚未重新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3、部分此前因缺计算机考试或继续教育考试证书尚未聘任的教学科研岗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1、
个人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并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须填写《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另增服务期承诺书》。证书原件和《承诺书》用信封装好,信封封面上写明单位和姓名及内装原件内容。
另,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不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1)年满50周岁以上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3)已经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
(4)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5)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6)在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按本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合证书的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时免予考试。
除初级职称以及博士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以外,其他人员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2、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于2013年5月9日前将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先骕楼5309)。
3、
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并在10日前集中上交所有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丁 蕾 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2: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另增服务期承诺书.doc
附件3:此前因缺计算机考试或继续教育考试证书尚未聘任人员名单.doc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