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4号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人字[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候选人应符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
2、考虑到计划实施的连续性等因素,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
3、已获国家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名额
不限名额,择优推荐。
三、申报安排
1、请各学院将拟申报人选的基本情况填入《2011年度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一览表》(见附件3),于
2、学校组织评审并研究决定有关人选是否作为正式候选人上报。
3、正式候选人从人事处网页下载长江学者候选人申报软件,认真阅读软件使用说明后进行填写。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纸质版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表格及电子版于
4、
5、
四、特别说明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在政策上特别明确“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应聘中西部高校长江学者岗位”。各学院在做好本院优秀教师推荐申报的同时,要尤其重视对校外拔尖人才的引进洽谈工作。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主动物色海内外优秀拔尖人才应聘我校。校外引进人员参照《江西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办法》“第一类人才”享受年薪、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等支持,特别优秀人才可面议。
附件:
2、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3、2011年度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一览表.xls
联系人: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4(或通过手机联系)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