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教师2012年赴国外进行双语教学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5-17    浏览次数:607

校人字[2012]26

各有关单位:

今年下半年,学校拟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国外进行为期约6个月的双语教学培训。经与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沟通,根据教育部双语教学优先支持的专业配备及我校双语教学的开设的现状及要求,学校初步筛选了一些专业,拟优先支持。现就2012年双语教学培训教师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属于教育部双语教学优先支持的专业、主干专业课程教师。(具体专业见附件一)

2、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91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条件特别优秀,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291后出生)。

4、来校工作3周年以上(200991前来校报到),且近三年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非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访学期间的国内访问学者、从事合作研究期间的博士后人员。

6、近2年未曾享受公费资助出国且为期半年以上。

7、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且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教师公费出国研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里的相关条件,研修回国后能承担至少一门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者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相关条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填写《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双语教学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二)。

2、报名时间:2012524(周四)下午400前,统一将名单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8120185),逾期不予受理。

三、选拔程序

1、人事处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人事处负责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外语选拔考试,初步确定选拔人员后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3、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科(学院)分布、承担相应课程情况、教师表现、英语测试成绩等条件确定初步人选。

3、报学校审批后,确定最终人选;

4、派出人员与学校签订《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出国研修协议书》,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人员待遇及相关管理考核

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出国研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

其他有关具体工作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88120185(丁蕾、杨磊)

 

附件一:2012年双语教学教师培训重点支持专业.doc

附件二: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双语教学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