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次数:206

校人字[2013]01

各设站单位:

为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博士后合作导师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增补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在岗博士生导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务的教授;

2、在省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学术地位,且有在研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3、身体健康。

二、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者,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并提供一张电子版个人工作照片(博士后工作网站宣传用),经所在学科同意后,报各设站单位审核;

2、设站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工作要求

1、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原则上至少推荐一名博士后合作导师;

2、各设站单位请于116(下周三)前,将《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和个人照片电子版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何久钿

联系电话:88120184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doc

                              

                           人事处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一三年一月九